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4490阅读
  • 9回复

支教、走访过程中当地接待、吃饭问题怎么解决?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1-11-07
RT(特别是助学) QMXD9H0{  
Sk6b`W7$  
由于OFS的项目点都是长期在开展活动,于是,一年多多少少总有一些人次的探访,当地政府、学校总要接待下吧(多发生在乡镇,村里还好点),于是出现了以下情况: ;mf4 U85  
3bbp>7V!  
1、有时候一餐饭,当地吃饭人数是志愿者工作人员的几倍还多,有时候乡里的党政领导全到,甚至还邀请到当地首富,这个规格确实高,但是席间大家并不相识,各自聊,觥筹交错,好不热闹; ] ?DDCew  
>\|kJ?h  
2、有的乡镇,走访志愿者在一天,每餐都要吃吃喝喝,而且几乎尽可能都是当地能做的最好最贵的菜,喝酒更无节制; !G)mjvEe  
rxs~y{ Xi  
3、最后记帐全挂在OFS头上,接待北京OFS组织云云,一餐动辄几百元,这公款吃喝,一年也不是小数目。 [+g(  
QHHW(InG<  
对策: 8 3z'#  
w?]ZU-  
1、有的志愿者说,组织规定,不允许当地请客吃饭,要吃可以,我们来付钱; dWsT Jyx~  
sBP}n.#$  
2、有的志愿者说,我吃素的(真的),不吃荤的;也有确实不是真吃素的,酒精过敏,真不忍心吃喝的; 1A7%0/K-]  
|eH wp  
3、有的志愿者说,我们自己吃,不和当地政府、学校一起吃; G$?|S@I,  
.-SDo"K.h  
4、有的志愿者说,我们做了那么多工作,当地政府是应该的? ]&Y#) ebs  
rao</jN.9  
5、有的志愿者说,如果拒绝也不是特别好,不利于工作开展,派一个代表去? u @{E{  
I! h(`  
6、如果只是一般性探访,走群众路线,事情办完临走知会当地政府教育部门一声就可以,未尝不可? ~t'#nV  
iGG6Myp-  
原本公益组织开展工作跟当地政府、学校并无直接利益关系,礼节性质的接待可以接受,但从简是前提,如果铺张浪费实在没必要。 L.C ^E7;Z_  
M!eoe5  
大家都还有什么好的建议? wF|0n t  
(v|r'B9 b  
@k=cN>ZMc  
,N;))3  
82j'MgGP  
:V&N\>Wo  
=y)p>3p}&  
+R|U4`12  
我们希望希望生命创造奇迹, 我们希望希望爱情温暖心灵……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1-11-07
带上所有的学生·······一起吃···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1-11-07
设置廉政餐:四菜一汤的标准嘛!饭是肯定要吃的,这是沟通的途径。农村的情况,大家都习惯于家常的沟通,而是拘谨的会议!建议可以将相关的条例放在OFS三方协议中,希望当地明白。从组织官方的角度推动,要比志愿者选择性的执行更容易。 FhWmO  
当然,我们的廉洁制度都没办法杜绝类似的现象,OFS也不能一刀切完,切断。 R;H?gE^m-  
还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吧。 u WUR3n  
十字路口淡淡相遇,风起,剩下那弥散的眼神......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1-11-07
个人浅见,如果是制度,最好是刚性的,否则就无法实施,我们的目的是,让政府,学校,家长,社会以及志愿者都明白,我们的原则是不给地方添麻烦,坚决不能吃饭。如果这个成为所有人都知道的原则,我想,招待方也不会过分强求了,我们的志愿者也无需为难。可能很多人会说不近人情,很多人会说,会影响沟通,我要说的是,如果因为不吃饭,就无法沟通,因为不一起喝酒,就解决不了问题,那么这些事情,不如让政府去做,更可怕的是,尺度无法控制之下,双方都相互探底,累!!! HbNYP/MN3  
我建议,OFS规程加上一条,志愿者不得参加宴请,当地学校,政府请配合,如有此类情况,可能会取消活动。(我想,这一条后,大家为了,孩子,都不会再纠缠吃饭问题了)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1-11-07
这不是公益组织自身的原因,根子还在当地的学校和部门上,风气如此。要做工作毕竟是绕不开当地的配合,要助学支教,怎么可能避开学校。你要抢付钱,拜托人家都是声息相通的老乡,事先和店主打好招呼的,外人绝对争不了结帐的。别以为OFS的人憋着不去就行,人家就是要一个名义报销,你没人吃照旧吃了上报,难道你能事后去给该部门的财务报告说我没吃。 ;P3>>DZ  
,:^ N[b   
建议童鞋们还是跟我学吃素吧,拒绝酒肉,起码能当场控制吃的规模,也不至于影响合作,多吃主食照旧能保证体力。就去那里的几天保持吃素也好,抽空你还可以自己出去补酒肉的么。对于那些带着大伙四处上山下乡、配合调查的老师,校长,或许按学校或者教育部门领导的角度,公款吃喝点就算他们的补偿,只不过来蹭的领导多些,用的是公款。我们要反对这种饭局,但对于帮助我们的人,志愿者私人请吃顿饭,或者私人给点烟酒礼物也是适宜的。别把公款吃喝视为理所当然,也别把人们的支持视为理所当然。 [_h%F,_ A  
WNhbXyp_  
人 追求的只是心安,并不牵涉正确与否的大命题,要知道人类本来就不是一种追求正确的物种。正确并不是正义,正义总是有立场的。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1-11-07
回 2楼(maybecool) 的帖子
这个说的确实有道理。。。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1-11-08
    这还真是个问题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2-01-30
本人农村出来的,很清楚农村的情况。其实,我以为,根子在于支教的人有微妙的面子心理作崇,还有要学会拒绝别人。这钱是别人出,如果你真的拒绝了,当地政府还不至于逼着你去吃饭接待。 {B0h+. C  
有一种情况可以随行就市,很多情况下是政府或学校已经请了别人,只不过支教人员正好赶上,这个情况下,临时凑一餐,未尚不可。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2-06-14
呵呵,这个也成问题,看样子,问题不少? ni6r{eSQ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2-06-22
这种中国特色的接待问题不是一天形成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解决不是短期的事情。但是一定要努力,尝试各种方式方法,从简的基础上,适当做好对地方政府和学校的尊重,也让他们明白:OFS,是纯净的自由的天空。我认为做慈善的榜样是特雷萨修女。
心似大海,意如天空。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