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1712阅读
  • 0回复

我们的自由天空(OFS)慧民基金教师奖励实施方案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4-12-23


  
根据我们的自由天空(OFS)慧民基金提出,在我校(甘肃通渭第三铺中学)设立慧民奖励基金,其宗旨是:奖励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以激励教师献身教育事业,奋发有为,使我们贫困山区的教育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

一、    奖励对象:九年级科任教师、九年级班主任、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二、    奖励办法:根据OFS慧民基金的提议,将慧民奖励基金分三部分进行奖励,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九年级科任教师根据个人所任学科中考的平均分减去全县该科平均分,再除以全县该科平均分,再乘以100(换算为百分数),再乘以500(换算后每高出一个百分点奖励500元),最后为个人所得奖金。其换算公式为:
奖金=个人单科平均分-全县该科平均分/全县该科平均分×100×500.
2、班主任奖金根据中考后班级七科平均成绩的总分除以全县七科平均成绩的总分之商减1,再乘以100(换算为百分数),再乘以200(换算后每高出一个百分点奖励200元),该金额再加上班级七合率减去全县平均七合率之差,再乘以100(每高出全县平均七合率一个百分点奖100元)为个人所得奖金。
3、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奖励,该基金会提出我校中考成绩在全县排名前六名者,分别予以以下金额的奖励:第一名为15000元,第二名为10000元,第三名为8000元,第四名为6000元,第五名为5000元,第六名为3000元。

备注:科任教师的奖励若低于全县平均分再不予以奖励,班主任奖励若班级七科平均分的总分低于全县七科平均分的总分或班级七合率低于全县七合率不予以奖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考在全县排名为第六名以后者再不予以奖励。


甘肃通渭县第三铺初级中学
2014.12.17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