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问题,在沪志愿者服务队里讨论过。
(T_-`N| 1、职业化是必然的趋势,只有发现并遵循事物发展的规律——即走上规范的轨道才能持续发展。
>UvP/rp 虽然很多志愿者都认为:我们的爱心行动只是顺从我们的心而做,不需要过多的累赘和外在装饰。但对于更多希望加入爱心大军的人来说,规范化、职业化吸引力更大;举一个不恰当的例子,流勇和梁山相比,更多人选择投靠梁山,大概也就是因为梁山成规模了,能成气候了……
zak\%yY` 从服务对象角度看,一个素质较高、专业化更强的“爱心人士”会帮助到他们更多。也许,能从根本上改变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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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l(0K 2、高收入化问题,不知道这个高收入是怎么样一个标准。
B;r_[^ 不和官方公益组织比较,但从民间组织方面讨论。如果公益组织够规范化,相对于现在较低收入的基础上提高六倍以内算高收入的话,我个人觉得是可行的。付出和回报如果不能成正比,起码要有个差不多的比例。当然,这是针对全职人员而言;作为兼职人员,个人觉得公益的参与性更多些,没必要过多讨论回报多少。
==OUd6e} 如果真的是月薪达到目前的十倍以内甚至更高,就值得商榷了。毕竟,资金来源有限,公益活动本身需要的资金是外界支持资金的主要使用方面(虽然很多全职人员将大部分薪酬再次投入到公益方面);较高的收入对于其他参与者来说,会造成心理方面的影响(别说你没有,总有人有的)。
n.&7lg^X 额,这个薪酬问题,个人觉得应该和就职于某个公益组织的年限挂钩。也就是说由工龄辅助薪酬的增加幅度。当然,如果组织够正规,年度根据全职人员表现可以由骨干讨论决定是否给予奖金……
H-PVV&r 至于公益性质是否会因为“万恶之源”而改变,这就在于人心取向了,不可避免的,这是公益发展过程中必经的一步。所以公益的先遣队员就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了。任重而道远啊……
W;Y^(f 不要抱怨不公平,正是不公平的存在,世界才如此缤纷。
-67Z!N ryVYY>*(K 以上都是不成熟的个人观点,欢迎指正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