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51391阅读
  • 43回复

OFS支教志愿者手册(骑士版)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6-09
— 本帖被 admin 执行置顶操作(2007-10-19) —
关键词: 志愿者支教
By  OFS-S-2007001 沉吟骑士 ,uD>.->  
6/9h=-w&  
eo4<RDe<  
OFS支教志愿者手册 ]]s_ 8u 3  
目录 "Yn <]Pa_  
cz/mUU  
序言 bp6 La`+  
第一章    总则 4 []R?lL  
第二章    支教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 `he{"0U~S  
第三章    组长的权利和义务 HRx% m1H  
第四章    责任条款
:\*hAV1i  
O,_2dj d  
xa#:oKF3  
序言 Y.?|[x0Wh  
        60年代美国大学校园运动的记录片中的片段:警察驱赶那些占领了行政大楼的学生,问一个穿着体面的女学生:“你想像淑女一样自己走出去,还是被拽出去?”她平静地回答:“我要像个淑女一样被拽出去。” Q^v8n1  
    韩国在80年代,有成千上万的大学生和青年教师,放弃大学校园,做普通工人和店员,在有形无形之中把公民意识和国民教育带到了普通民众之间,经过光州事件,使韩国由一个军人独裁的专制政府一跃成为民主自由的政府。 Y"mD)\Bw?  
    OFS里面也有这样一群年轻人:他们既拥有美国淑女的决绝和热情,也不缺韩国学生的学识和理性。他们从事的是平凡但绝对不是平庸的工作,他们在做一些许多人不曾去也不会去做的工作。但,仍然有某些东西是他们所缺少的甚至是会被忽视的。那就是他们应该有这样的意识:自己是OFS的成员,在你们享受OFS提供便利和机遇的同时,遵守OFS的制度。制度是一个社会的脊梁,OFS的制度就是这个组织赖以生存的基础。 /FiFtAbb  
eBTy!!  
     因此,根据OFS的章程,制定本手册。 #[*e$C  
#ZIV>(Q\H  
第一章    总则 xXK7i\ny  
HnVUG4yZTD  
第一条[制定与效力]  
本手册根据OFS章程制定,由OFS理事会批准,无事实上的法律效力,但对OFS的成员有内部的约束力。 v&U'%1|  
/|y3M/;F  
第二条[组长的选任]   由秘书长于出发前在同批志愿者中提名,经理事会及同组支教成员全体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任期半年,到期自动卸任。 i\B >J?Q\  
^sq3@*hCw  
第三条[集合]   支教志愿者经理事会的遴选,派往各支教点的志愿者应在指定或约定的时间和地点集合,一同前往支教地。有特殊原因不能一同前往的必须经理事会的批准。 #3$U&|`  
"w`f>]YLA  
第四条[协议的签订]   志愿者到达支教地,与校方友好协商,双方对协议内容均无异议,必须在到达后的一个星期之内签订协议。志愿者与校方及OFS有约定的除外。 Y.yM1 z  
_Bh-*l?K>  
第五条[学校的安排]   由当地的学校作出统一的安排,亦可由志愿者自行提出申请,由校审核并同意。 0.nS306  
fp9ksxb@m  
第二章    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 }0uSm%,"  
Ifu$p]~z$  
第六条[协议权]   志愿者到达支教地后,由于协议三方的任何一方的原因不愿进行支教工作,可与其他两方进行协商,取消支教计划;或于支教期间,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完成支教工作,可以协商解除协议,由OFS另派志愿者接替其工作。 dCcV$BX,K  
sp[nKo ^  
第七条[自由权]   志愿者在校方纪律的范围内,自由出行与往返探家。 gv; =Yhw.c  
J1"u,HF*(  
第八条[人生安全及生活保障权]   OFS及校有义务在志愿者正常的工作时间内保证志愿者的人生安全、财产安全,保障志愿者的基本生活条件。 pF.Ws,nQ5  
9 il!w g?  
第九条[建议权]   对于OFS理事会有关支教的决议事项和本组组长的安排,有权向理事会提出异议,并要求在一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 |rf\]3 F  
U<eVLfSij  
第十条[教学及相关权利]   志愿者作为校方的教师,在教学大纲的范围内,有权依自己的教学模式进行教学,并向校方提出合理的教学建议。 3vOI=ar=L~  
Y ,?  
第十一条[维护团队团结的义务]   作为OFS的成员,有保持支教团队合作与团结的义务;有义务履行OFS理事会的决议,有义务听从本组组长关于OFS组织内事项的安排。 qJW> Y}  
J=TbZL4y}4  
第十二条[尊重风俗与学校纪律的义务]   志愿者有尊重当地民俗风情及严格遵守校方纪律的义务。 -,96Qg4vI  
dH!k {3bL  
第十三条[教学及相关义务]   听从校方关于教学的各项安排,按质、按量完成教学任务。认真仔细地交接下一批志愿者的工作。 1uv"5 `%s  
4(&00#Yxg2  
第三章    组长的权利和义务 DB_ x  
C9Fc(Y?_  
第十四条[代表权]   组长是OFS在支教当地的代表,处理涉及OFS在当地的各项工作,对关系当地全体支教志愿者的重大事项有决定权。在适当的时候可以召集当地支教志愿者的教育等各种会议。 SV]M]CAe  
(@M=W.M#  
第十五条[沟通与组织的义务]   作为OFS在当地支教的负责人,负有及时了解各成员生活状况,沟通各成员的思想,协调志愿者与校方关系的义务,并定期向OFS的理事会据实反映当地的各种情况。 1z ~;c|  
T}2a~  
neQ2+W%oj  
第四章    责任条款 L5cNCWpo  
*ZGQ`#1.X6  
第十六条   对违反OFS章程及支教志愿者手册规定义务,情节严重者,经理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可以给予会员除名;已经开始支教工作的,可以与校方协商,撤换支教志愿者;已经结束支教工作的,不能再次在OFS的组织下进行支教工作。 oC U8;z  
7(~^6Ql!  
i,ku91T  
我和谁也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 我双手烤着火取暖,火灭了,我也准备走了。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6-09
思考,融合,谢谢
学会理性冷静的思考并取舍!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6-09
现在可以把“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让内容更加丰富~
一个人的能力越强,责任就越大!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6-10
支持! p//">l=Ps  
这个是定稿了吗?
从注册的那天起,我知道,人生多了份责任。
把知道的事做好!
OFS是我们支教志愿者的家。
OFS是几百、几千、几万……个孩子的求学天堂。
爱家人!爱生活!爱自己!
※※※※※※※习惯-理解、宽容、尊重、责任※※※※※※※所以快乐Y(^_^)Y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6-10
支持!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6-10
支持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06-11
有一问题希望大家帮忙思考:守则是否应以这种条文的形式出现,大家结合"守则讨论板"给些意见,以哪个版本为框架进行融合的好.
学会理性冷静的思考并取舍!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7-10-18
支持!  顶 *VRFs=  
                      就这么定了 `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7-11-14
认真的再看了一次。
说时依旧 随波逐流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7-11-15
加入这样的团队,感觉人生又有另一翻含义了 BC4u,4S  
加油吧,我们都是善良的人,我们都有一颗热热的心.
只要有爱,就会美好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8-06-14
知道了,看过了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8-08-01
第四章    责任条款  \o3i9Q9C  
第十六条  对违反OFS章程及支教志愿者手册规定义务,情节严重者,经理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可以给予会员除名;已经开始支教工作的,可以与校方协商,撤换支教志愿者;已经结束支教工作的,不能再次在OFS的组织下进行支教工作。 gM= ~dBz  
ca`=dwe>  
最后这一句是说已经支教回来的以后不能再去支教了吖?万一以后真的真的还想去支教怎么办呢?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8-08-20
骑士版的权利和义务很明晰 onmO>q*  
讨论版具体事例补充比较多 8uu:e<PLv  
建议:可以把具体内容,涉及事例补充到骑士总则里面
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8-08-24
正所谓黯淡生活里的明亮星光!
时光不会忘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9-01-18
已经阅读,愿意遵守守则,认真履行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支持哈!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9-01-25
第十一条[维护团队团结的义务]  作为OFS的成员,有保持支教团队合作与团结的义务;有义务履行OFS理事会的决议,有义务听从本组组长关于OFS组织内事项的安排。 nOB ]?{X  
{.2C>p  
对于我的认识,对于支教的对大义务就是有质量的完成自己的支教行动....不仅仅是义务,是责任.....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9-02-11
支持哈 +`4|,K7'  
,yT4(cMBk?  
就是应该有正规的流程和条款!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9-02-13
很好很强大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9-04-28
看完了,第八条的人生安全应该是人身安全吧? 3HA{18{4uP  
第八条[人(生)安全及生活保障权]
助人乃快乐之本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9-05-30
比我加入的另一义务支教的群队正规,期待将爱传递更远
善待自己,与人为善,健康快乐。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